研究德勒茲的差異概念似乎較是一種內容的研究,是對德勒茲已分析的對象從事進一步的釐清及發展,然而研究重複,則是將德勒茲置入其思想運動之中,或把德勒茲德勒茲化,以德勒茲來思考德勒茲自身。這或許不該是一種檢證,而是某種以內在性為前提的思想實踐或練習,並且在這種傅柯意義下的練習或嘗試中,獲取認識某種獨特思想的可能性。
如果「差異不是它所是之物以外之物」,所有從外部切入以解釋、評比或批判差異的企圖似乎都是枉然的。研究差異的重複因此既是研究差異亦是研究重複,反過來說,研究重複亦可能是研究差異的唯一方法,這個方法無疑地包括了「差異化差異」的異異實踐,這或許是重複的第一個意義;而追問「何以有差異?」的形上學設問,則是其第二義。
果然正是:「同一的差異,同樣的非-同一性。」(KK198)
回覆刪除親親,尊尊,異異,德德。
回覆刪除觀念自我解釋,毋庸外求,真是最奇妙的事吶!
回覆刪除可不可將之視為一種所謂的"自然"狀態,
回覆刪除無為~無不可為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