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8/06

差異的 n 次方

 「思考差異於它自身」如同是德勒茲哲學的律令,其不僅使得差異在思想中「自我差異化」(se différencier),而且思想本身亦同時自我差異化。換言之,不是將差異同一或比較於某物因此可以認識差異,相反的,是在思想的運動中加重、加遽與惡化差異的差異性,讓差異倍增與差異化。差異 = 差異差異,這是內建或內在於差異自身的為己重複。對德勒茲而言,差異屬於一種複式或複數操作,只出現一次的差異只是偶然、意外、無意義或無法給予意義,但並不因此必須放棄思考差異或只能將其置入同一性思想中,因為透過相似或類比的同一性思考永遠不可能理解差異。「思考差異於它自身」則相反地讓差異自我重複(因而也是自我差異),差異因思想的運動而以倍增的方式展現。這意味著,思考差異(哲學的真正開始),就是差異差異,然後,差異差異差異…。差異的威力就在於它總是召喚更多差異直到無窮,是發掘與顯現其「 n次方」 。


1 則留言:

  1. 意思是否是:在重複的過程中(企圖類比或者同一),一再地落入「並非」重複的結果?這樣的否定結果,無法被歸類為哪一種同類(因為差異彼此差異以至於無法歸類,每一個結果又不屬於任何一類結果,以無法相互抵消地方式,不斷倍增),因而差異註定以差異繼續差異下去的無限n次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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